甲方(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1、商标名称、注册号: 。
(下称“注册商标”)
1.2、注册商标图样:(详见附件)。
1.3、商品或服务类别: 。
1.4、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年 月 日。
1.5、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
2.1、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2.2、甲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3、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三、【乙方的权利】
3.1、商标权转让后,乙方的权限:
3.1.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
3.1.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
4.1、商标权转让的性质为下列第 项:
4.1.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4.1.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5.1、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乙方。
5.2、如为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6.1、转让费:人民币(大写) (¥ 元)。
七、【付款方式】
7.1、付款方式: 。
7.2、付款时间: 。
8.1、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8.2、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1、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9.2、乙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甲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10.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甲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1.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