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
卖 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转让标的】
1.1、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位于:广东省中山市 区(镇)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
1.2、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面操作以国土主管部门的确认为准),房地产证号码或预售合同号 。
1.3、抵押合同号 ,房地产用途 。
二、【转让价款】
2.1、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三、【交易定金】
3.1、该物业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买方按以下方式支付:
3.1.1、本合同签定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
3.1.2、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
3.1.3买卖双方同意将上述定金交上第三方账户监管。
3.1.4买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定金存入监管账户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定金收据,即视为卖方收讫,卖方拒绝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的,不影响定金生效。
3.1.5、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由第三方转付给卖方,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付款方式】
4.1、按合同约定买方应支付的楼款(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外,应以银行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4.2、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4.2.1、一次性支付: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账户。
4.2.2、买方向银行抵押贷款支付:
(1)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首期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账户。卖方须依买方或第三方通知前往约定的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手续。本条款约定的首期款金额与买卖双方在银行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为准。
(2) 买方须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当日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放贷款金额为准。若银行承诺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买方在接到银行或第三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并签署相关文件。
4.3、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五、【交房保证金】
5.1、买卖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度后买方支付定金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交由第三方托管。
5.2、此款在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及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后进行结算。
六、【递件过户时间】
6.1、买方一次性付款:在买方按约定将楼款打入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账号之日(若卖方需赎楼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且注销抵押登记且买方已按一次性付款的条款约定将楼款全部打入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账号之日)起 工作日内(含当日),买卖双方需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
6.2、买方银行按揭贷款:
6.2.1、 在银行出具贷款函之日(若卖方赎楼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且注觥抵押登记之日)起 工作日内(含当日),买卖双方需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弟件过户手续。
6.2.2、递件回执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第三方批定的人员代为托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工作日内(含当日),买卖双方需到国土局、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完缴纳及领取房产证的手续。
6.2.3、领取房产证当日买方须与第三方或担保公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6.2.4、如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以拒绝缴纳税费或者拒不办理递件、拒不办理抵押登记等方式给交易制造障碍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产权现状】
7.1、房物业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7.1.1、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7.1.2、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7.1.3、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工作日内与担保公司签定服务合同,同时给担保公司或第三方指定的人员办理委托赎楼公证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若卖方虽有提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 日内自行筹集资金赎楼,增加的费用就布卖方承担,卖方应在还清贷款并办妥注销抵押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将房地产原件交给第三方办理过户。
7.1.4、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买方愿意为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融资赎楼的,卖方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给担保公司或第三方指定的人员办理委托赎楼公证手续。
八、【租约现状】
8.1、该物业所附租约现状为: 。
8.1.1、该物业没有租约。
8.1.2、该物业存有租约,约定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至今租约仍在履行。卖方须于签署《中山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如果因承租人主张化先购买权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的,视为卖方根本违约,买方有权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
8.2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
8.2.1、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交付房地产时协助买方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凭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等转交给买方。
8.2.2、卖方提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税费承担】
9.1、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9.1.1、营业税;
9.1.2、城市建设维护税;
9.1.3、教育费附加;
9.1.4、印花税;
9.1.5、个人所得税;
9.1.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9.1.8、土地使用费;
9.1.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9.1.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
9.1.11、印花税;
9.1.12、契税;
9.1.13、产权登记费;
9.1.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9.1.15、房地产贴花;
9.1.16、抵押登记费;
9.1.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
9.1.18、授权委托公证费;
9.1.19、权籍调查费;
9.1.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9.1.21、评估费;
9.1.22、律师费;
9.1.23、保险费;
9.1.24、按揭费;
9.1.25、提保赎楼费;
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