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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法规

发布时间2019-09-20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2017年中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国统字〔2009〕114号)要求,现将2017年中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728元,月平均工资为5644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8034元,月平均工资为5670元。

五、赔偿金支付标准

5.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5.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按上面的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5.4、因此,并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后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还是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六、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

6.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6.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6.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6.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七、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7.1、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工作年限×月工资×(1+50%)

八、《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

8.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会作为劳动者的群众性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是其最基本的使命之一。

8.2、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缓解矛盾,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凡是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必须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知情权。既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只要用人单位未事先通知工会,就属于程序性违法。

8.3、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程序违法亦属于违法,理所当然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4、因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从而在程序上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以彰显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