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释〔202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有关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
第三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
第四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仅有原则性规定而民法典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进行裁判说理。
第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二、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施行前,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第七条 民法典施行前,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适用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和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
第八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而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有效的,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涉及格式条款效力认定的,适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条 民法典施行前,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而直接以提起诉讼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一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二条 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保理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六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 民法典施行前,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行为之一,对该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受遗赠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之一,对受遗赠人是否丧失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十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十六条 民法典施行前,受害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到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民法典施行前,受害人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措施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民法典施行前,因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民法典施行前,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三、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民法典施行前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租赁期限在民法典施行后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 民法典施行前,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立有公证遗嘱,民法典施行后又立有新遗嘱,其死亡后,因该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侵权行为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但是损害后果出现在民法典施行后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对方当事人也未催告的,解除权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自民法典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解除权消灭;解除权人在民法典施行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以民法典施行前受胁迫结婚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保证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至民法典施行之日不满二年,当事人主张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至民法典施行之日不满六个月,当事人主张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四、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释〔2020〕1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
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目录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1985年11月21日
2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附一: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节录)
附二: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 1988年8月5日 法〔办〕发〔1988〕18号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与港方签订有关法律事务协议的须先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的通知 1988年8月25日 高法明电〔1988〕62号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知 1991年12月24日 法〔研〕发〔1991〕44号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
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 1996年6月26日 法发〔1996〕20号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7月18日 法释〔2018〕12号
7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4月2日 法(办)发〔1988〕6号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6年2月22日 法释〔2016〕5号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2月8日 法释〔2000〕44号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 2002年6月18日 法释〔2002〕14号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贷款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2004年11月22日 法释〔2004〕18号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几个涉及房屋典当问题的函 1985年2月24日 法〔民〕函〔1985〕8号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典当房屋被视为绝卖以后确认产权程序问题的批复 1989年7月24日 〔1989〕法民字第17号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中典当双方都是被改造户的回赎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90年7月25日 法民〔1990〕6号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 1998年6月26日 法释〔1998〕13号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999年12月29日 法释〔1999〕19号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9年4月24日 法释〔2009〕5号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单位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单位应否承担返还其预收货款的责任问题的批复 1989年1月3日 法(经)复〔1989〕1号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1999年2月12日 法释〔1999〕8号
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5日 法释〔2000〕34号
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请示 1993年7月13日 〔1993〕民他字第14号
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2002年6月20日 法释〔2002〕16号
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10月25日 法释〔2004〕14号
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2018年12月29日 法释〔2018〕20号
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信用社扣划预付货款收贷应否退还问题的批复 1994年3月9日 法复〔1994〕1号
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乡政府与其他单位签订的联营协议效力问题的批复 1988年1月9日 法(经)复〔1988〕3号
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990年11月12日 法(经)发〔1990〕27号
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自行公告期限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要求合伙人承担保证责任问题的批复 1988年10月18日 法(经)复〔1988〕46号
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4年4月15日 法发〔1994〕8号
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法院错判导致债权利息损失扩大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 2000年8月8日 法释〔2000〕24号
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 2002年11月23日 法释〔2002〕38号
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 2002年11月23日 法释〔2002〕37号
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 2004年4月14日 法释〔2004〕4号
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993年8月7日 法发〔1993〕15号
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年8月31日 法释〔1998〕26号
36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989年12月13日 法〔民〕发〔1989〕38号
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 法发〔1993〕32号
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 法发〔1993〕30号
39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1996年2月5日 法发〔1996〕4号
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 法释〔2001〕30号
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25日 法释〔2003〕19号
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8月9日 法释〔2011〕18号
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2017年2月28日 法释〔2017〕6号
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16日 法释〔2018〕2号
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子女可否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等问题的复函
附:劳动部保险福利司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子女可否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等问题的征求意见函 1990年8月13日 〔1990〕法民字第17号
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
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 1991年7月8日〔1991〕民他字第12号
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的通知 1985年6月12日 法(民)发〔1985〕13号
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5年9月11日 法(民)发〔1985〕22号
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 1988年3月24日 〔1987〕民他字第52号
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 1992年10月11日 〔1992〕民他字第25号
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 2000年7月25日 法释〔2000〕23号
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刊登侵害他人名誉权小说的出版单位在作者已被判刑后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复函 1992年8月14日 〔1992〕民他字第1号
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清算合资企业问题的批复 1998年1月15日 法释〔1998〕1号
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可以接受清算组的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 1993年8月28日 法〔1993〕72号
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1997年7月31日 法释〔1997〕2号
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 2004年6月21日 法释〔2004〕5号
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社违反规定手续退汇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1988年10月18日 法(经)复〔1988〕45号
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1991年9月27日 法(经)复〔1991〕5号
59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代理发行企业债券的金融机构应否承担企业债券发行人债务责任问题的复函 1994年4月29日 法经〔1994〕103号
6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1年4月11日 法释〔2001〕12号
6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证券回购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1996年7月4日 法复〔1996〕9号
6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4月16日 法释〔2001〕14号
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6年8月14日 法释〔2006〕6号
6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9月13日 法释〔2010〕12号
6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3年1月18日 法释〔2013〕4号
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储户损失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1990年9月11日 法(民)复〔1990〕13号
6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伙型联营体和个人合伙对外债务纠纷案件应否一并确定合伙内部各方的债务份额的复函 1992年3月18日 法函〔1992〕34号
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私营客车保险期满后发生的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承担保险责任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1993年8月4日 法经〔1993〕161号
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复函 1993年11月4日
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 1994年3月30日 法复〔1994〕4号
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能否作为诉讼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复函 1996年1月8日 法函〔1996〕9号
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以折角核对方法核对印鉴应否承担客户存款被骗取的民事责任问题的复函 1996年3月21日 法函〔1996〕65号
7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不实应当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 1996年3月27日 法复〔1996〕3号
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否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1997年7月14日 法释〔1997〕1号
7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 1997年12月31日 法释〔1997〕10号
7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1999年2月11日 法释〔1999〕5号
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1999年6月25日 法释〔1999〕13号
7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托运人主张货损货差而拒付运费应否支付滞纳金的答复 1992年2月12日 法函〔1992〕16号
79 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 1987年5月22日 法(研)复〔1987〕18号
8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的批复 1993年2月22日 法复〔1993〕1号
8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 1997年4月16日 法复〔1997〕4号
8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 1991年6月6日 法(经)函〔1991〕64号
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均拥有专利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93年8月16日 〔93〕经他字第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