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28108581
导航
刑事案件
主页 > 被告人黄某某、段某某、胡某某、邹某某、杨某、周某、曾某某犯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黄某某、段某某、胡某某、邹某某、杨某、周某、曾某某犯开设赌场罪

发布时间2021-03-16

广东省中山市XX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中山市XX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段某某,绰号:老爷子,男,1987XXX日出生于重庆市荣昌县,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荣昌区荣隆镇。因本案于2019XXXX日被羁押,同年XX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XX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被告人黄某某,男,1973XXX日出生于湖南省汉寿县,初中文化,抛光工,户籍所在地汉寿县百禄桥镇。因本案于2019XXXX日被羁押,同年XX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XX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被告人杨某,男,1978XX日出生于陕西省安康市,初中文化,普赛特灯厂员工,户籍所在地安康市。因本案于2019XXXX日被羁押,同年XX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XX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被告人胡某某,男,1975XXX日出生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公高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江华瑶族自治县。因本案于2019XXXX日被羁押,同年XX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XX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被告人邹某某,女,1968XXXX日出生于重庆市荣昌县,小学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荣昌区。因本案于2019XXXX日被羁押,同年XX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XX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被告人周某,男,1987XXXX日出生于四川省江安县,小学文化,个体户,户籍所在地江安县XXXXXXX号。因本案于2019XXXX日被羁押,同年XX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XX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辩护人朱颂华、蓝尚华,广东全月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曾某某,男,1964XXX日出生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江华瑶族自治县XXXXXX组。因本案于2019XXXX日被羁押,同年XX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XX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中山市XXXX人民检察院以中检X区一部刑诉(2020)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段某某胡某某、邹某某杨某周某曾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X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XXX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中山市X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及指定辩护人刘某某、被告人段某某及指定辩护人刘某某、被告人胡某某及指定辩护人彭某某、被告人邹某某及指定辩护人周某、被告人杨某及指定辩护人蓝某、被告人周某及辩护人朱颂华、蓝尚华、被告人曾某某及指定辩护人陈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中山市XXXX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XXXX日,被告人段某某通过张某某(另案处理),与被告人周某达成协议,由周某提供中山市横栏镇XXXXX厂房的二楼给段某某等人赌三公,每晚给周某600元的场地费。

2019XXXX23时许,被告人段某某黄某某胡某某杨某纠集赌客廖某某吴某某张某某邹某陈某董某某刘某某唐某某等人在周某提供的场地内赌三公,由被告人胡某某负责发牌抽水渔利。被告人邹某某和被告人曾某某在该赌场中负责向赌客张某某吴某某杨某某廖某某等人“放数”,从而获得赌场的抽水奖励

2019XXXX日凌晨1时了分,该赌场被公安人员查获,并当场抓获被告人段某某黄某某胡某某杨某周某邹某某曾某某及参赌人员18人,缴获赌资人民币25000多元。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相关证据以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段某某黄某某胡某某杨某邹某某周某曾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开设赌场,其行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某杨某邹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黄奋

勇、杨某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段某某黄某某胡某某邹某某杨某曾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被告人周某辩称其没有参与开设赌场,整个赌博过程其均不知情。

被告人黄某某段某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并提出如下从轻处罚的意见:1.被告人黄某某具有正当职业,不是以开设赌场为生,缴获赌资数额较小,被告人段某某没有获得利益;2.当庭自愿认罪,自愿认罪认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其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偶犯,且无犯罪前科;4.段某某夫妻二人被抓,其家庭为此付出代价太大。

被告人胡某某邹某某杨某曾某某的辩护人均提出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从犯、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且开设赌场时间不长,犯罪情节较轻等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

被告人周某的辩护人辩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开设赌场的罪名不成立,理由如下:1.其没有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也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出借场所给他人赌博;2.其没有开设赌场的客观行为;3.周某的行为不符合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理论;4.即使本案在形式上构成开设赌场,被告人周某也因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可不按犯罪处理;5.周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张某某的指控,其都作了合理解释,其他被告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