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与被告B塑料厂对账确认截止至2017年3月21日,被告B塑料厂共欠原告货款196287.6元
发布时间:[2019-10-15]
摘要: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涉案供货合同中约定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可向北京人民法院起诉”的协议管辖条款
发布时间:[2019-10-15]
摘要:上诉人甲因与被上诉人中山市A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XX分公司)、中山市A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10-15]
摘要: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定作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发布时间:[2019-09-11]
摘要:原告甲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铭汇公司、乙、丙、B公司向原告甲清偿购房款和利息686800元;2、请求判令被告A公司、乙、丙、B公司向原告甲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40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0月3日起算,按照月利率1%计算,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发布时间:[2019-09-05]